淺談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交重訴字第 1 號刑事判決與新聞報導對此案之誤解
- 前言
隨著網路世代越來越發達,許多電視新聞台為炒作新聞,往往利用聳動標題,甚至以許多不實資訊誤導民眾。而民眾在接受這些資訊時,若沒有經過適當查證,便很容易對新聞的事件內容產生根本性的誤解。尤其是在司法案件的報導中,我們更可以看見這樣的現象。準此,本文將從一件司法判決書中,分析法官判刑的依據,以及媒體如何地誤解此案。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交重訴字第 1 號刑事判決3(清大博士生案)
- 事件概要
2016年6月22日,就讀清華大學博士班的林仲桓,於晚間返家途中遭一名胡姓男子開車衝撞,並遭拖行數公尺,林博士生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弔詭的是,該名胡姓男子(胡家瑞)在撞上林博士生後,竟將林博士生研究用的筆電偷走並將之燒毀。經檢察官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於民國 106年7月31日作出判決,胡男須行有期徒刑18年整,並沒收違法之手槍(含彈匣)1支。 - 媒體的誤解與誤報
中天新聞的專題新聞:老Z調查線中的第40集中2,介紹了這本案。但新聞中主持人在報導刑期時說:「台北地院以殺人罪判刑,但不是死刑,理由還是那句『可教化』。」(筆者按:誤解1)隨後,記者報導胡嫌在法庭上「從頭到尾否認犯罪」(筆者按:誤解2)。最後記者還說明「法官寫下胡家瑞得在監牢裡面,忍受對自由的渴望,承受面對死者的自責與煎熬,要學習尊重生命,『於是』判他14年6個月」(筆者按:誤解3。另外請大家注意誤解3中的「於是」這個詞)。
釐清真相與批判性思考
筆者以下將從上述的3個誤解點一一說明,為讀者釐清真相。有關於誤解1的部分,並非只要殺人就代表一定要判處死刑,雖然說法官再判決書中的卻明確地講出了其行為模式還有修正之可能等語(白話來說的確就是指「可教化」),但是大家要知道,其實在心理學以及教育學的視角,任何人都是可以藉由某些方式去達到行為模式的修正的。因此,法官判處死刑未必代表法院承認他關出來就一定會變善良,而是認為刑罰的目的在於矯正。基於矯正的目的而判處胡家瑞有期徒刑,就筆者看來,非常正常。接下來,有關誤解2的部分,我們亦可以從判決書看到,胡家瑞對於其持有槍械、開槍等過程均坦承不諱。惟就殺人罪之部分,被告才矢口否認其有殺人犯行,然被告之辯護人在法庭上亦說明胡家瑞應是成立過失致死,並非故意殺人,因此,殊難認為被告方完全沒有想要認罪之意思。最後是有關誤解3的部分,記者談論到法官認為胡家瑞會在監牢中忍受對自由的渴望…而判他14年6個月。這邊其實有2個錯誤,第一個錯誤是法官並非判14年6個月而是14年10個月;第二個錯誤是,法官判處胡家瑞有期徒刑的原因根本不是「忍受對自由的渴望…」。判決書中指出,「本院考量被告長期患有失眠、精神官能性憂鬱症、恐慌症等精神困擾,在本案案發前有正當工作,在審理中每次庭期其父胡自謀均有陪同到庭且擔任輔佐人,且均與家人同住在戶籍地,認其在審理中雖有推卸責任之反應,然仍有外出工作、家庭對其尚有一定之支持、約束性,是本院毋寧相信被告之行為模式仍可能修正…故認尚無處永久隔離等極刑之必要。」。也就是說,記者在因果關係上(這邊指的不適刑法構成要件中的因果關係)有所誤解。法官在判決中寫的是「因為胡家瑞有失眠等症狀並且在案發前有正當工作,家庭方面也願意支持」,才認為其不必以無期徒刑處罰。並非是像記者所講的,「因為他在監獄中會忍受對自由的渴望…」而不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 總結與期許
- 總結
隨著資訊流通愈加發達、快速,視聽人或讀者們更應該多方查證,並且在遇到不合理的事件或新聞時,更應該帶著批判性思考的能力,不斷地反問:「這真的是這樣嗎?」、「會不會是新聞記者搞錯了?」惟有如此,我們才可以在這充斥著不實資訊的世界接收正確訊息。
另外,筆者也想提醒各位從事新聞工作的人,不論你對於司法案件的判決有多麼不滿或是認為刑度過輕,你也不能藉由斷章取義的方式,扭曲判決書所寫的內容,否則,你就會變成是那個最沒有說服力的人! - 筆者的期許
本文中,筆者試著帶大家正確地閱讀並理解判決書中所寫的內容。亦藉此文希望讓大家知道如何讀懂判決書,並且理解法官在案件中思考的模式。筆者猜想,大概是因為台灣的教育從小到大都沒有在法學這門科目上有過深入的討論,再加上大部分的法學資訊都是從新聞報導中而來。然而報導中不乏許多是為了增添新聞張力或討論度,而加油添醋;或是有時記者根本完全誤解了法官的想法等等,導致大家沒有辦法培養一個好的法學素養。但筆者強烈建議,大家一定要培養起一個觀念,那就是在一個案件中,絕對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就算是被害的那一方也是一樣,因為當今天你對被害方有了憐憫之心、而對加害方有了厭惡之心時,你的判斷或觀念就是失準的、主觀的更是沒有說服力的!
參考資料
- 吳政峰,2021。法官信任度僅2成6 專家分析出這些原因。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50901。
- 忤惡!他被封"台灣特斯拉"卻橫死街頭的內幕。取自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vV7hy7DYrA&t=1064s。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交重訴字第 1 號刑事判決。取自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M,106%2c%e4%ba%a4%e9%87%8d%e8%a8%b4%2c1%2c20170731%2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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